各院(部):
为更好地激发学校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术研究的积极性,助力提升教科研水平,根据《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科研成果登记及奖励办法(试行)》(渝应职研〔2024〕1号)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即日起启动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全体专任教师、兼课教师。
二、申报范围
符合“办法”中第五条第(一)(三)(四)(五)(六)(七)(八)项所规定的教科研成果均可申报。
成果发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-12月31日,以见刊或公开发布时间为准。
三、申报时间
(一)教师个人提交申报材料时间:2025年1月6日至2月28日。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,不予补办理。
(二)各教学单位积分统计和集中报送材料时间:2025年3月3日至3月5日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由教师个人填写《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》,提交至所在单位教学管理科。填表之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,对填写内容含糊不清、不合要求、手续不全的不予受理。
(二)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认真做好成果登记与材料核实工作,并依据“办法”中的附件3进行汇总并计算积分,并形成详细台账。
(三)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积分台账、全部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ejichu2224@163.com。同时将积分台账、申报表纸质件各1份(双面打印)以及成果原件、复印件等报送至科技处3-514办公室秦霞老师处。
五、其他说明
(一)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,如有不一致的,以纸质材料为准。成果原件待审核后将返还成果所有人。
(二)集体署名的教科研成果,奖励对象为该集体。成果奖励申报由该集体的第一负责人完成,奖金由该集体的第一负责人领取,奖金分配比例自行议定。
(三)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成果,在其产权明晰之前,不予奖励;对成果认定有歧义、异议、争议的,由学术委员会审定。
(四)成果的申报、审核和审批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对于弄虚作假、剽窃他人成果者,取消当事人的获奖励资格,追回奖金,并根据学术道德及科研伦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(五)科技处将对奖励结果进行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术委员会审议,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办理奖金发放事宜。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
2025年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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