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部):
学校于2023年获准立项的市级各类研究性项目(共8项)根据合同(任务书)签定期限,应于2025年10月前完成结题工作,为确保项目的结题工作顺利进行,经研究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工作整体安排
本批次项目或课题对照各渠道相应的管理办法和验收程序,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进行形式审核后,提请学术委员会组建专家组进行验收评审,具体细则另行安排。
二、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
(一)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
1.《结题验收表》/《免验收申请表》;
2.《立项通知》;
3.《立项申请书》;
4.《项目任务书》;
5.《开题报告书》;
6.《中期检查报告书》;
7.《项目调整申请单》(如无调整则不提供);
8.《研究报告》(不少于5000字);
9.研究成果(包括专著、论文、专利、获奖、案例等);
10.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(如调查问卷、会议记录等过程材料)。
注意:以上材料中第2-7项请提交“职业教育重点项目监测管理平台”上审查通过的版本。
(二)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
1.《结题验收证书》;
2.《项目申报书》;
3.《项目合同书》;
4.《项目变更申请表》(如无调整则不提供);
5.研究成果(包括专著、论文、专利、数据库等);
6.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(如调查问卷、数据建模等过程材料)。
注意:以上材料中第2-4项请提交“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平台”上审查通过的版本。
(三)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提交的材料
1.《结题申请表》
2.《结题评审意见表(专家组集体)》《或结题评审意见表(专家个人)》
3.《课题申请评审书》
4.《课题立项通知书》
5.《课题开题报告》
6.《课题中期报告》
7.《课题研究报告》(不少于6000字)
8.《课题工作报告》(不超过2000字)
9.《课题成果公报》(不超过1500—3000字)
10.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
11.公开出版的专著版权页复印件
12.课题成果影响证明材料(指课题成果运用证明、领导批示、成果整体或部分被采纳的证明等)
13.课题重要变更报告审批表复印件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验收标准
请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签订的成果指标,梳理过程性的研究性材料,整理取得的具体成果,达到规范要求。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对应材料模板认真准备结题材料。
如未达到结项条件的,请按相应规定办理变更手续。
(二)提交材料时间及方式
各项目(课题)负责人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,如需纸质材料会另行通知。联系人:秦霞,电话:15736559408。
附件:2025年下半年市级项目应结题名单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
2025年9月8日
- 上一篇:没有了
- 下一篇:关于2025年校级教改及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