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市级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5-09-12  发布人:Kejichu  浏览量:0

各院(部):

学校于2023年获准立项的市级各类研究性项目(共8项)根据合同(任务书)签定期限,应于2025年10月前完成结题工作,为确保项目的结题工作顺利进行,经研究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工作整体安排

本批次项目或课题对照各渠道相应的管理办法和验收程序,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进行形式审核后,提请学术委员会组建专家组进行验收评审,具体细则另行安排。

二、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

(一)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

1.《结题验收表》/《免验收申请表》;

2.《立项通知》;

3.《立项申请书》;

4.《项目任务书》;

5.《开题报告书》;

6.《中期检查报告书》;

7.《项目调整申请单》(如无调整则不提供);

8.《研究报告》(不少于5000字);

9.研究成果(包括专著、论文、专利、获奖、案例等);

10.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(如调查问卷、会议记录等过程材料)。

注意:以上材料中第2-7项请提交“职业教育重点项目监测管理平台”上审查通过的版本。

(二)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

1.《结题验收证书》;

2.《项目申报书》;

3.《项目合同书》;

4.《项目变更申请表》(如无调整则不提供);

5.研究成果(包括专著、论文、专利、数据库等);

6.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(如调查问卷、数据建模等过程材料)。

注意:以上材料中第2-4项请提交“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平台”上审查通过的版本。

(三)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提交的材料

1.《结题申请表》

2.《结题评审意见表(专家组集体)》《或结题评审意见表(专家个人)》

3.《课题申请评审书》

4.《课题立项通知书》

5.《课题开题报告》

6.《课题中期报告》

7.《课题研究报告》(不少于6000字)

8.《课题工作报告》(不超过2000字)

9.《课题成果公报》(不超过1500—3000字)

10.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

11.公开出版的专著版权页复印件

12.课题成果影响证明材料(指课题成果运用证明、领导批示、成果整体或部分被采纳的证明等)

13.课题重要变更报告审批表复印件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验收标准

请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签订的成果指标,梳理过程性的研究性材料,整理取得的具体成果,达到规范要求。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对应材料模板认真准备结题材料。

如未达到结项条件的,请按相应规定办理变更手续。

(二)提交材料时间及方式

各项目(课题)负责人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,如需纸质材料会另行通知。联系人:秦霞,电话:15736559408。

 

附件:2025年下半年市级项目应结题名单

 
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

2025年9月8日

[22OAZ_VDII7{2XMWYAI[MO.png


收藏本页